|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4300000033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5-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州和美乡村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26年海南州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4月30日
2026年海南州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全州和美乡村建设,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建村〔2026〕5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州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以"十化"党建为抓手,聚焦农牧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基础设施短板,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工作思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产业协同发展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6年,全州共安排24个和美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其中:共和县8个(恰卜恰镇索尔加村、乙浪堂村,龙羊峡镇阿乙亥村,塘格木镇治海村,黑马河镇加隆村,石乃亥镇尕日拉村、鲁色村,沙珠玉乡扎布达村),贵德县6个(尕让乡大滩村、尕让村、大磨村,河阴镇大史家村,拉西瓦镇曲卜藏村、尼那新村),贵南县5个(茫曲镇塔哇村,过马营镇洛加村,沙沟乡拉扎村,茫拉乡都兰村,森多镇斗合龙村),同德县4个(尕巴松多镇德什端村、贡麻村、秀麻村,唐谷镇阿血尔村),兴海县1个(唐乃亥乡龙曲村)。
对以上24个和美乡村建设任务共安排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4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600万元,每村400万元;州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万元,每村1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万元,每村100万元。
三、建设内容
遵循城乡发展规律和人口变化趋势,聚焦农牧区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统筹建设时序,一体推进水、电、路、网、讯等基础设施提升。对村内损坏较轻的道路,采取"厉行节约、精准施策"方式进行修缮,避免简单实施"白改黑"。强化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参与拆违治乱。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健全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严格资金管理,依据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多方资金,科学确定建设范围与用途,规范项目入库与监管,严禁"负面清单"及形象工程,确保财力精准投向实际需求。同时,推进片区化试点,在规划编制、风貌设计、建设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路径,由点及面带动全域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6年4月)
1. 各县要召集相关部门和乡镇、村召开和美乡村建设动员部署会,统筹安排村庄建设工作,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落实、领导干部包乡联村等工作。
2. 各县要充分运用好乡村建设评估结果,细化建设内容、任务计划、工作要求和建设村庄名单等内容,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经县级农牧部门审核建设内容并报请县政府批复后,同步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10月底前)
1. 按规定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各类项目建设工作。
2. 各涉农部门全面掌握涉农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对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3. 本年度项目须当年见成效,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加大项目巡查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实时全面掌握项目进展。
4. 适时组织开展和美乡村建设督帮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督促工程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核查阶段(2026年11月底前)
1. 县级全面验收。各县项目初验要以项目村为单位,组织村"两委"、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以项目村年初上报的建设村项目计划表、建设方案及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量为基础,全面验收建设成效、工程量完成及档案资料整理等情况,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复验。
2. 州级抽查核查。州级在各县全面完成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县和美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领导干部包乡联村机制,全程参与项目谋划、方案制定与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完善监管措施,引导农牧民全过程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各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计划及村庄名单,以乡村建设评估结果为依据,编制村级建设方案,实现"一村一方案",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纳入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项目库并报县级政府审定后,同步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局备案。
(二)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安排时序。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在原有村庄规划的基础上,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按照"有条件、有需求"的原则,需要修编的应尽快采取单独编制、提升完善、详规统筹、合并编制、乡(镇)村一体批的方式分类编制或修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结合村庄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实用性和可行性方面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统筹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注重保留传统文化和乡村风貌,统筹谋划建设项目。
(三)加强项目统筹,提升建设成效。各县要按照《青海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区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稳定发展"等村庄特点,在政策允许条件下,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加强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挖掘行业部门项目优势,与"厕所革命"、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村、农村道路等涉农项目最大限度整合起来,切实提高资金聚合效益和和美乡村建设水平。各县政府要合理统筹安排要各部门项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提高统筹整合深度和质量,力争做到"建一个、成一个",逐步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良好局面。
(四)加快项目进度,确保质量安全。各县要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要求等相关规定,建设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采用议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倒排工期。做到项目整体谋划、整体审批、整体实施,进一步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做到时间和任务同步。并依法依规完成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产值入规纳统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乡村发展和保护关系,注重传统风貌和乡土特色,持续加大技术指导,统筹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避免破坏性建设,提高乡村风貌管控能力水平。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应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建设,促进农牧民和脱贫群众就业增收。
(五)坚持示范引领,打造样板村庄。各县要按照州委工作要求,要立足乡村发展实际,深入梳理各村基础条件、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与文化底蕴,科学评估发展潜力,要择优筛选1—2个代表性村庄,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打造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指示要求的样板村。要严格按照"发动群众、庭院整洁、人畜分离、设施完善、优化布局、产业融入、乡风文明"的建设标准,统筹推进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确保"建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带一片"。要通过样板村的先行先试,形成可看、可学、可复制的经验模式,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切实发挥"抓好一点、带活一片"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全州乡村建设整体跃升。
(六)突出产业支撑,促进群众增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群众增收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农牧民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农家院、牧家乐、民宿经济、庭院经济等多元业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端上"生态碗"、吃上"旅游饭"。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帮助群众解决资金、用地、运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切实把和美乡村建设成果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真金白银,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七)加大督导调度,高效完成任务。各县要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提高资金支出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4月底实现全面开工,11月底见成效,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积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好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加大项目巡查检查力度,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指导,加强资金跟踪监督,严格执行进度月报制度,对标对表,全面准确掌握项目推进和资金规范使用情况,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八)加大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各县要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充分汲取历年审计发现问题教训,坚持举一反三,依据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统筹整合主体责任,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得严"的要求,坚决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能力,责任担当能力,合理安排资金,推动统筹整合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同时,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单独整理资料,以备今后资金的审计审查。
附件:1. 2026年全州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分配表
2. 2026年全州和美乡村建设州级领导包乡(镇)、县乡领导联村联点表
附件1
2026年全州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分配表
|
地区 |
村庄个数 (个) |
合计 |
省级常态化 帮扶资金 |
州级配套 |
|
海南州 |
24 |
12000 |
9600 |
2400 |
|
共和县 |
8 |
4000 |
3200 |
800 |
|
贵德县 |
6 |
3000 |
2400 |
600 |
|
贵南县 |
5 |
2500 |
2000 |
500 |
|
同德县 |
4 |
2000 |
1600 |
400 |
|
兴海县 |
1 |
500 |
400 |
100 |
附件2
2026年全州和美乡村建设
州级领导包乡(镇)、县乡领导联村联点表
|
地区 |
乡镇 |
州级领导 |
建设村 |
县级领导 |
乡镇领导 |
|
共和县 (8个村) |
黑马河镇 |
熊元来 |
加隆村 |
多杰本 |
刘旭惠 |
|
沙珠玉乡 |
扎布达村 |
赵世焱 |
马楷 |
||
|
龙羊峡镇 |
刘燕 |
阿乙亥村 |
吉先加 |
王志 |
|
|
恰卜恰镇 |
更登加 |
索尔加村 |
杨红梅 |
严生民 |
|
|
乙浪堂村 |
王寒琦 |
德拉本 |
|||
|
塘格木镇 |
马绍福 |
治海村 |
才项 |
李吉芳 |
|
|
石乃亥镇 |
贾乃吉 |
尕日拉村 |
加羊 |
多杰才旦 |
|
|
鲁色村 |
元旦才让 |
马睿 |
|||
|
贵德县 |
河阴镇 |
尕玛朋措 |
大史家村 |
苏胜 |
孙亚萍 |
|
拉西瓦镇 |
曲卜藏村 |
张志愿 |
杨丽君 |
||
|
尼那新村 |
许晓明 |
||||
|
尕让乡 |
车向贤 |
大滩村 |
才太本 |
洛藏尖措 |
|
|
尕让村 |
|||||
|
大磨村 |
沈俊莲 |
||||
|
贵南县 |
茫曲镇 |
马建宏 |
塔哇村 |
索南本 |
德却杰 |
|
茫拉乡 |
都兰村 |
彭毛当周 |
诺桑切忠 |
||
|
过马营镇 |
王峰 |
洛加村 |
公保太 |
华青多杰 |
|
|
森多镇 |
斗合龙村 |
张宏广 |
南格加 |
||
|
沙沟乡 |
樊润元 |
拉扎村 |
羊改吉 |
胡海龙 |
|
|
同德县 |
尕巴松多镇 |
才让 |
德什端村 |
扎西加 |
旦增加措 |
|
贡麻村 |
许正平 |
羊吉 |
|||
|
秀麻村 |
南拉加 |
叶西加 |
|||
|
唐谷镇 |
阿血尔村 |
王建青 |
马媛洁 |
||
|
兴海县 |
唐乃亥乡 |
索朗德吉 |
龙曲村 |
余庭旺 |
李广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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